2023年天翼云科技 长宁区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招标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天翼云科技 长宁区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招标,(招标编号:TM-KJZB20230569),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长宁区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二期)项目,预算金额为520万元(含税价)。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外场、内场建设工作及系统集成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CP01720 系统集成服务”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电信阳光采购网( /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1.2.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和份额。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20万元(含税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①投标人为独立法
A.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如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须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B.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须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投标人为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的,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业绩要求:提供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公告发布前一日已签订的同类型(系统集成类)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可提供框架合同或单项合同,仅提供订单视作为未提供证明材料,数量以合同数量计算】2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6月24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6月2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3日8时30分至2023年6月8日17时00分
没有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