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rmal >本招标项目为电信股份 湖南 2023年集约订单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NZT-2023-11139),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normal >1.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中国电信股份 湖南 2023年集约订单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预算为3942.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以上预算仅为基本测算,合同签订后以实际发生为准,按月进行结算。
normal >1.2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供应商作为集约订单的物流供应商。本项目选择的物流供应商作为第三方物流公司,主要负责由电信湖南公司电子渠道运营中心集约物流发货的物流服务,包括集团、省内自营触点号卡销售、换机换卡订单以及省内互联网合作商2I2C互联网卡引流订单等的物流发货和部分订单/部分场景的面对面激活和充值服务,本项目包含预算范围内所有物流订单。
normal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无。(本项目将按照《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电信阳光采购网( /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normal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设2个中标人。由综合得分排名第1名-第2名的中标候选人中标,第1名中标份额和合同总金额分别为53%和2089.26万元(含税),第2名中标份额和合同总金额分别为47%和1852.74万元(含税)。
normal >1.4项目实施期限:一年。
normal >1.5项目实施
normal >1.6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normal align=center >序号 | normal align=center >报价项目 | normal align=center >含税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元/件) |
normal align=center >1 | normal align=center >本地同城 | normal align=center >5.00 |
normal align=center >2 | normal align=center >省内非同城 | normal align=center >6.00 |
normal align=center >3 | normal align=center >国内其他省份 | normal align=center >8.00 |
normal align=center >4 | normal align=center >面对面激活模式激活服务费(以激活为结算标准) | normal align=center >24.00 |
normal align=center >5 | normal align=center >面对面激活模式首充佣金(以指定入口充值为结算标准) | normal align=center >11.00 |
normal >说明:
normal >1.面对面激活模式以号码状态为激活成功进行激活服务费结算,未激活则不结算。结算服务费与当月激活率挂钩,激活状态和激活率均以系统为依据且在次月予以核算。
normal >(1)当月发货订单激活率60%(含)以上,按照原价的1.05倍结算;
normal >(2)当月发货订单激活率50%(含)至60%(不含),按照原价结算;
normal >(3)当月发货订单激活率40%(含)至50%(不含),按照原价的0.95倍结算;
normal >(4)当月发货订单激活率35%(含)至40%(不含),按照原价的0.85倍结算;
normal >(5)当月发货订单激活率35%(不含)以下,按照原价的0.75倍结算。
normal >2.面对面激活模式在指定入口充值且金额大于等于50元进行首充佣金结算,未充值不结算,充值佣金与首充率挂钩,首充状态和首充率均以系统为依据且在次月予以核算。
normal >(1)当月发货订单首充率50%(含)以上,按照原价的1.25倍结算;
normal >(2)当月发货订单首充率35%(含)至50%(不含),按照原价结算;
normal >(3)当月发货订单首充率20%(含)至35%(不含),按照原价的0.75倍结算;
normal >(4)当月发货订单首充率20%(不含)以下,按照原价的0.5倍结算。
normal >3.符合结算条件的订单,存在跨月可次月进行补结。
2.投标人资格要求
normal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normal >2.2具备认可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normal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normal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normal >2.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normal >2.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normal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normal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normal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normal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normal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5月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normal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normal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5月5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normal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normal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normal >(10)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normal >(1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normal >(12)其他按照《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normal >(1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normal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normal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6月1日9时00分00秒至2023年6月8日17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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