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12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 山东 相关项目青岛华拓科技 检修维护、技改项目劳务服务已由华电集团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青岛华拓科技 检修维护、技改项目劳务服务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12301 | 劳务分包服务 | 投标方的劳务服务包括:与劳务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向劳务服务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薪酬管理、社保缴纳、工伤及意外保险缴纳、个税代扣代缴及劳动关系维护等;处理劳务服务人员提出的劳动仲裁、诉讼等事宜;负责服务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劳务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上岗培训、岗位证书取得,以满足招标方的岗位要求。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劳务分包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国际招标除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a.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b.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
8.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1项及以上劳务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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