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7/18-ZB-007)
一、 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靖边县物流园区物流大道EPC总承包工程已由华电陕西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其他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生效后,投标方在300天(不含冬休期)内完成工程施工,并验收合格。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7/18-ZB-00701 | 陕西华电靖边县物流园区物流大道EPC总承包工程 | 靖边物流园区物流大道建设项目采用一级公路设计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 31.5 米~43.11 米,路线全长 1.302Km,其中设有大桥一座,桥梁长度为 426.40m。主要工作内容: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物流大道的路面、路基工程、路线的安全设施、照明工程、排水工程、桥梁、涵洞工程、路线交叉工程及改移水渠等工程施工。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华电靖边县物流园区物流大道EPC总承包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 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为40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作范围或清单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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