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
国能宁东清水营制氢站EPC项目
十一公司-国能宁东清水营制氢站EPC项目-国华(宁夏)新能源 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一期项目清水营制氢站EPC总承包工程安装工程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 国能宁东清水营制氢站EPC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十一公司-国能宁东清水营制氢站EPC项目-国华(宁夏)新能源 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一期项目清水营制氢站EPC总承包工程安装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100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10002/01
标段(包)
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方对工程项目包工、部分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协调、并独立承担安全责任。(乙供材料需满足甲方的质量要求及标准规范。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变动,调整乙供材料设备为甲供)
2.2 计划工期: 114
2.3 建设 2本次劳务不接受联合体。 3是十一化建合格分包商 4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5其他要求:申请人被化学工程集团 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分包商名单”、“不合格分包商名单”、“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分包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注册、登录
|提供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须访问|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
5. 招标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 否 是
5.1 报名时间:
从2023-05-05 16:00 起至 2023-05-10 16:00止(北京时间)
5.2 报名方式:
注册通过后,潜在投标人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点击【在线报名】,上传(3.1)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料,点击【提交】,等待申请通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从2023-05-05 16:00 起至 2023-05-10 16:00止
没有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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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