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库尔勒发电 脱硫废水系统优化改造设备
招 标 公 告
项目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30105
日 期:2023 年4月25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国电库尔勒发电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国电库尔勒发电 2*350MW热电联产机组脱硫系统为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FGD),其中废水系统为传统“三联箱”处理工艺(废水旋流站+三联箱+澄清池+离心机),设计处理能力15m³/h,原设计满足“火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L/T997-2006)”的要求,目前系统无法满足生产需求,需在现有系统基础上进行改造,详见技术规范书。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国电库尔勒发电 15m³/h的脱硫废水一体化处理装置及设计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章);
5.2投标人须为本次设备采购的生产厂家,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投标人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上述认证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章);
5.4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硫废水系统改造(额定处理量≥15m³/h及以上)设备成功运行供货业绩;(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封皮、合同范围、签字页等)及验收报告复印件为准,须加盖单位电子章);
5.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明文件:经有关部门认可的资信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须加盖单位电子章);
5.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 )黑名单中。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4 月 25 日09时00分至2023年 5 月9日17时00分;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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