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87/18-QT-015)
一、 招标条件
陕西华电榆横发电厂入厂煤采制、计量等辅助性工作外委已由华电陕西能源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60MW燃煤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年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7/18-QT-01501 | 陕西华电榆横发电厂入厂煤采制、计量等辅助性工作外委 | 入厂煤采制、计量等辅助性工作外委(两年),最低要求12人,采样员6人,制样员3人,计量员2人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陕西华电榆横发电厂入厂煤采制、计量等辅助性工作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劳务承包业绩至少3项,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及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
10.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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