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1/23-QT-100)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 山东 相关项目淄博华星热力 2023-2024年度供热委托运行项目已由华电集团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023-2024年度供热委托运行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2023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共12个月)。其中,长期用工自2023年06月01日至2024年05月31日(12个月);季节用工自2023年10月01日至2024年03月31日(6个月)。(具体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1/23-QT-10001 | 淄博华星热力公司2023-2024年度供热委托运行项目 | 主要负责甲方所辖供热主管网(107.3kM)、各分支管网及直供入户管线巡检维护、供热中继泵站(1座)及各换热站(41座)的运行管理工作等。投标方工作人员配置非采暖季不低于70人,采暖季不低于93人。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淄博华星热力公司2023-2024年度供热委托运行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9.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供热企业运行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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