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马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410812023SJ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侯马经济开发区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侯马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侯开行审字【2022】32号(项目编码:2211-141061-89-01-974646)(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山西海达投资发展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通过自筹和融资方式加以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77693㎡,主要建设标准厂房、道路、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1.香邑产业园标准厂房工程,占地面积约32084.43㎡,建筑面积约3.58万㎡,主要建设厂房、道路、绿化、管线、路灯、配电室、消防水池等相关配套设施。 2.香邑产业园绛亭二路东延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16018㎡,建设道路长度约0.64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6m。主要建设道路、人行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中水管道、路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3.香邑产业园绛亭四路东延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35675㎡,建设道路长度约0.63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0m,道路绿线每边各10m。主要建设道路、人行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中水管道、路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4.香邑产业园东外环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91100㎡,建设道路长度约1.55公里,道路红线宽度40m,道路绿线每边各10m。主要建设道路、人行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中水管道、路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5.浍南产业园标准厂房工程,占地面积约66666.58㎡,建筑面积约7.66万㎡,主要建设厂房、道路、绿化、管线、路灯、配电室、消防水池等相关配套设施。 6.浍南产业园经二街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26923㎡,建设道路长度约1.1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4m。主要建设道路、人行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中水管道、路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7.浍南产业园经三街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13809㎡,建设道路长度约0.69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0m。主要建设道路、人行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中水管道、路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8.浍南产业园经四街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32942㎡,建设道路长度约1.13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0m。主要建设道路、人行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中水管道、路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9.浍南产业园纬二路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7632㎡,建设道路长度约0.36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0m。主要建设道路、人行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中水管道、路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10.浍南产业园纬四路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14488㎡,建设道路长度约0.7公里,道路红线宽度20m,道路绿线宽度10m。主要建设道路、人行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中水管道、路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11.浍南产业园纬五路道路工程,占地面积约33692㎡,建设道路长度约0.7公里,道路红线宽度30m,道路绿线每边各10m。主要建设道路、人行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中水管道、路灯、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 12.浍南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占地面积约6666.6㎡,处理规模近期为1000m³/日,远期为2000m³/日。主要建设处理、二级处理、深度处理及相关配套设施。 2.4 计划总投资:59477.97万元 2.5 设计预算金额:138.96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其相关服务 2.8 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拟派 3.4 投标人在“信用”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3家,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成员需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和义务范围; (3)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需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4.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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