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101哈尔滨至北安公路北海界至北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CL-ZB-236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列入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黑政办规[2021]47号),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黑交发[2022]2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工程拟建里程61.482公里,路线起点海伦北安界(K307+417),终点灰场(K381+766),旧路大部分为三级水泥混凝土路面,沿线桥涵构造物52座(大桥2座,其中1座已于2022年完成改建)。拟升级改造为二级公路,路面10.5m,路基12m。
2.2招标范围:(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
(2)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期间的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期间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3本项目主要内容见下表。
标段 | 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预估公里数(km)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S1 | 省道S101哈尔滨至北安公路北海界至北安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初步勘察设计 |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 (2)初勘、初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期间的技术服务、施工图设计期间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工作的全部内容,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 61.482 | 4440054.00 |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发工程竣工证书止,其中:
(1)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并完成相关部门内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审结束5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修改,提交最终稿;
(3)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10日内,通过初勘、初测外业验收并提交初勘、初测报告送审稿;
(4)初勘、初测外业验收后2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5)初步设计文件评审后10日内,按审查意见修编完善,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最终稿;
(6)按照发包人要求进行后续配合服务。
2.5质量要求:可行性报告编制深度达到《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规划发[2010]178号)要求,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初勘、初测、初步设计符合、行业勘察、设计规范和标准,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通过审查并取得批复。
2.6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应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备案专业含公路。
(2)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业绩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单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里程不少于60公里;
(2)在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里程累计相加不少于180公里;
(3)在近5年内(2018年3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独立完成过单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的新建或改扩建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里程不少于60公里;
注:1)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1)(2)(3)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2)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时间以其批复时间为准;
3)设计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同时提供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业绩的,里程数予以累加;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指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之和;
5)新建或改扩建不包含养护及大中修工程。
3.4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等专业。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包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5.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3.5.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联合体成员中具备相应工程勘察或工程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成员单位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仅需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的进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备案专业含公路。
3.5.4同一专业工程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3.5.5在同一标段内,联合体各方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在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的职责分工。
3.6信誉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包含联合体成员)、
(2)投标单位(包含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包含联合体成员)及
(3)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企业(包含联合体成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2021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均无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 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项目,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9日00时00分至2023年3月16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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