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9/21-QT-029)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五彩湾北一发电 #3机组C修和#4机组A修金属监督、氧化皮检测及防磨防爆检查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
2.2.项目规模:2*660MW等级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工期暂定为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1月20日,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9/21-QT-02901 | 金属监督、氧化皮检测及防磨防爆检查 | 在3号机组C级检修、4号机组A级检修期间按照DL/T438-2016《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条款要求对锅炉侧高温联箱、低温联箱、与联箱连接的接管座、锅炉过/再热器连接管,四大管道部位管段及焊缝等开展无损检验、理化检验工作;对汽机侧汽轮机部件、发电机部件、紧固件、大型铸件等高温承压部件开展无损检验、理化检验工作;对两台锅炉受热面进行防磨防爆检查,并针对过热器、再热器进行氧化皮厚度检测和壁厚测量。 | 200 |
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金属监督、氧化皮检测及防磨防爆检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投标方
8.本项目拟服务人员中,必须含有锅炉检验师、容器检验师及3个无损检测Ⅲ级证书,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9.投标方近3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承担过1台及以上600MW及以上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汽轮机主要部件、发电机主要部件等金属监督项目业绩。
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招标内容页等)及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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