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县坡头乡高粱收加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储备库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141000202300143001 ) 1.招标条件 本永和县坡头乡高粱收加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储备库工程(二次)(招项目编号:GC141000202300143001 ),已由永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永审管批【2022】110号文件和永审管批【2022】12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1#储备库: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1061.45m²,丙类库房,建筑高度11.492m,檐口高度9.563m,室内外高差0.30m,预应力混凝土折线形屋架,现浇钢筋混凝土排架柱,500厚非粘土砖墙结构,耐火等级二级,设计工作年限50年,火灾危险性类别为丙类。 项目总投资:4496523.34元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永和县坡头乡高粱收加储能力提升建设项目-1#储备库工程(二次)(不分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投标人近三年没有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惩戒黑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 3.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4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11日23时59分。 4.2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在山西省 主体信息库( )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数字证书(USBKey),凭借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全国 服务平台(山西省·临汾市)( 2023年4月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