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盛达公司通勤客车客运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3-212)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蒙东公司伊敏盛达公司通勤客车客运租赁服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投标人需提供4台客运车辆。其中:2台50座以上大型客车用于海拉尔至伊敏通勤用,每日往返一次,单程运距不超过90km;2台35座及以上中型客车用于工程施工部项目部与施工现场工人通勤用,每日往返一次,单程运距不超过12km。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承包方式:服务承包,投标人负责通勤客车的车辆、司机、燃油费、车险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运管费用、年检费、GPS、监控服务费、过路费、税金、车库费用等完成服务一切应缴的费用。
服务
服务期:海拉尔伊敏通勤客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月。
伊敏河镇内通勤客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客运或营运相关内容。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客车租赁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2.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