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吉林发电 长春热电厂2023年至2025年制粉系统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3-3-196)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吉林发电 长春热电厂2023年至2025年制粉系统维护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华能吉林发电 长春热电厂1、2号锅炉锅炉采用哈尔滨锅炉厂 生产的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炉,单炉膛、一次再热、平衡通风、紧身封闭、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三分仓容克式空气预热器。锅炉采用全钢构架,悬吊结构,锅炉运转层以上紧身封闭。制粉系统采用上海重型机械厂 生产的HP863型中速磨煤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每台锅炉配6台中速磨煤机,其中5台运行,1台备用。5台磨煤机运行可满足锅炉BMCR工况下燃用设计煤质的运行要求,锅炉采用四角墙式切圆燃烧,每台磨煤机引出四根煤粉管道连接到锅炉同一层燃烧器,6台磨煤机带6层燃烧器,根据锅炉负荷的变化可以停用任何一台磨煤机和对应的燃烧器。
每台炉配6台上海重型机械厂EG2490型电子称重皮带式给煤机,与磨煤机相匹配。5台运行,1台备用,出力10~60t/h,满足磨煤机低负荷时能连续运行的要求。5台给煤机能满足锅炉在BMCR工况下的出力要求,每台给煤机裕量不少于每台磨煤机最大计算出力的110%,精度±0.5%,采用变频调速电机,在进口和出口均设置断煤监控装置。
每台炉设6只钢煤斗,每只煤斗的有效容积为442m3,5只钢煤斗的储煤量可满足BMCR工况燃用设计煤种8小时, 6只钢煤斗的储煤量可满足燃用校核煤种在BMCR工况9小时的耗煤量。
磨煤机石子煤排放为就地排放,人力外运。
2.2 范围:具体设备为1、2号锅炉制粉系统维护,磨煤机装机类型HP863型磨煤机12台,EG2490型给煤机12台及附属设备检修与维护,详见技术规范。
2.3 维护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不分标段: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上述1 个项目同时投标和报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起至今,至少有2项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的配套的中速磨煤机维护业绩。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