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冷却塔防冻随动堆积帘成套设备框架协议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2-3-170)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冷却塔防冻随动堆积帘成套设备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全国
2.2 规 模: 为响应火电灵活性改造政策要求,提高热电机组深度调峰能力,西安热工研究院 将陆续开展机组的灵活性改造,改造后部分机组有冷却塔防冻需要,预估采购6台套300MW等级机组冷却塔防冻随动堆积帘,包括全套设备及辅材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详见技术规范。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冷却塔防冻随动堆积帘成套设备框架协议招标
2.4 交货地点: 西安、东北、华北、西北等有冷却塔防冻需求的热电厂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 每笔订单之日起40天内交货
2.6 招标范围: 配套西安热工研究院 承揽的灵活性改造项目,预估采购6台套300MW等级机组冷却塔防冻随动堆积帘,包括全套设备及辅材供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设备单价为固定价,数量以订单数量为准,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执行量达到预估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承诺了解实际采购数量可能存在此类变化并同意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需附证书影印件。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冷却塔防冻设备供货或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4)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