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夏县一、招标条件
本 夏县胡张乡、埝掌镇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408000000001905001),已由夏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上级专项资金及县财政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胡张乡、埝掌镇2个乡镇10个行政村13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1)污水处理站:新建10座生活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为1620m³/d。(2)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网共计21272.5m(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检查井651个(混凝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夏县胡张乡、埝掌镇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1.建设 2.工期:设计周期为45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20日历天
3.项目总投资:6054.41万元。施工图设计费:50万元,工程费:4992.23万元
4.建设内容:胡张乡、埝掌镇2个乡镇10个行政村13个自然村。主要建设内容:(1)污水处理站:新建10座生活污水处理站,总处理规模为1620m³/d。(2)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污水管网共计21272.5m(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检查井651个(混凝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夏县胡张乡、埝掌镇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以上(含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 ①联合体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②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③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共同投标协议书,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协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④本次投标最多由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之间必须以协议的形式确定内部关系,既要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具体工作,又要载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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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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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xzwf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