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应城热电 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057)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应城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应城热电 煤场封闭改造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华能应城热电 厂址位于湖北省应城市中心城区郎君镇西北约1.4km处,西北距应城市中心城区约8km,东南距长江埠约7.2km的付家湾。装机容量为1×350MW超临界机组+1×50MW背压式供热机组。机组分别于2015年1月、2016年6月投产运营。电厂燃煤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年耗煤量约120万吨。
2.2招标范围:依据现行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对应城热电煤场进行全封闭改造设计以及配套设施改造设计,主要范围包括:
2.2.1.初设阶段、施工图阶段的地质勘察和地形测量;
2.2.2.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2.2.3. 施工图设计;
2.2.4. 桩基基础等土建建筑施工及附属工程招标技术规范书;
2.2.5. 煤棚网架制造供货建筑安装招标技术规范书;
2.2.6. 数字化煤场系统进行设计及附属工程招标技术规范书;
2.2.7. 石子煤破碎运输系统进行设计及附属工程招标技术规范书;
2.2.8. 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以及施工技术要求;
2.2.9.竣工图编制、现场技术服务。
以上设计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辅助建筑物、给排水、消防、火灾报警、供电、照明、节能、通信、控制、劳动保护、环保设施工程、视频监控、喷淋喷雾抑尘、安全监测装置、在线测温、通风、煤场雨水及冲洗水、周边道路及绿化等,所有资料文件要求提供文字版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文件为WORD文档,电子版图纸为CAD图。
设计还包括拆除煤场原有的防风抑尘网及原有干煤棚改造内容,并根据设计需要考虑是否拆除挡煤墙等其他现有设备及构筑物,以及保证施工过程中,煤场内现有运煤系统的正常运行。封闭煤场两侧挡煤墙、排水沟、污水、雨水收集系统统一考虑。现有煤场雨水、污水收集系统容量不足,设计时应充分考虑。
设计必须确保本项目最终满足环保和消防相关要求,通过环保和消防部门验收。。
3.服务期限:
3.1初步设计期限为30天,投标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初设文件的修改完善具备审查条件。
初步设计审查会结束后,按会议审查意见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收口工作。初步设计收口10天内,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设备采购、建筑施工、网架结构供货和施工、其他附属系统等招标技术规范书的编制。
3.2施工图设计期限为: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招标人建设工期的总体要求,且最迟在初步设计收口后40天内全部完成电子版图纸及蓝图并提供给招标人。
3.3投标人除需保证上述工期总要求外,还需确保所有的设计工作不影响招标人每一阶段的设备采购、项目施工等工作。在合同签订后,投标人还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计划供招标人审核确认并执行。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2项煤场封闭设计或火电机组主体设计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