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北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一期200兆瓦项目工程绿化景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2-2-05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北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一期200兆瓦项目工程绿化景观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北省。
2.2 规 模: 华能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一期200兆瓦项目位于湖北省枣阳市, 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分两期开发,本期项目为一期工程,设置一座220kV 升压站,以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 220kV韩岗变电站,本标段绿化区域为升压站周边区域以及光伏阵列区域绿化工作,确保项目通过水土保持验收。
2.3 标段划分: 华能湖北枣阳新市地面光伏电站一期200兆瓦项目工程绿化景观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湖北省枣阳。
2.5 计划工期: 三个月内完成绿化施工,暂定工期自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养护及成活率要求:养护:养护期2年,含除草、日常浇水、剪枝、防风支护、冬季保温等全部养护工作。成活率:种植后成活率不低于98%,第二年补栽后成活率不低于100%。 其他要求:本项目根据实际施工量据实结算。
2.6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升压站区域:升压站周边护坡采用草坪砖铺设,间隔4米设置格构梁,在升压站周边部分区域铺设草坪,栽种桂花树、三角枫、紫薇、红叶石楠、大叶女贞等树种。种植前需对该区域内土方进行整平,整理后铺设30cm种植土,回填土高出地面10cm,坑内须施肥。光伏阵列区域:在不影响光伏阵列发电的情况下,厂区内道路两侧种植红叶石楠、大叶女贞等树种,植树挖坑不小于50×50厘米,深度均不小于30cm;回填土高出地面10cm,坑内须施肥。具体工程量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2项土地复垦或复绿或植被种植相关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