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项目绒曲口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361)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澜沧江上游公司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项目绒曲口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项目绒曲口综合治理工程位于XZ自治区芒康县境内。项目距芒康县城公路里程48km。芒康县处于XZ与四川、云南交通联系的枢纽地带,是XZ的东大门和XZ联系内地的重要交通通道,是滇藏线与川藏南线的交会点,对外交通较为方便。
招标范围:绒曲口综合治理工程、拉乌1#堆存场挡排工程、竹卡村江西组下游右岸堆存场挡排工程、G318局部改造工程及为本合同工程施工服务的临时道路(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设计)。主要工作内容为石渣清运、挡渣墙、排水沟、路基、路面、路面修复及为本合同工程服务临时设施等项目施工。
计划工期:本工程计划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共334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和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附证书复印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在建或已建过1项及以上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的水电工程施工项目。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
3.2.3 资格能力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10年及以上从事水电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担任过水电工程的不少于1个项目经理或2个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需附相关资格证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2)项目总工程师: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程师具有10年及以上从事水电工程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担任过水电工程的不少于1个项目总工程师或2个项目副总工程师工作经历,需附相关资格证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3)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需提供在投标单位近1年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