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交通公司所属海南实业公司海口喜来登酒店
大堂、大堂吧等区域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NJ2022-11-3-007)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海口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能源交通公司所属海南实业公司海口喜来登酒店大堂、大堂吧等区域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施工面积约2600平方米;
范围:海口喜来登酒店大堂、大堂吧等区域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承担过单项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酒店装修业绩或单项面积不低于2600平方米酒店大堂吧装修改造类似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2.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至少有1项酒店装修或酒店大堂吧装修改造类似业绩,且酒店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
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
3.2.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