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昌都市芒康县县道524如美片区1施工专用仓库-油库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3-193)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公司昌都市芒康县县道524如美片区1施工专用仓库-油库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2.2 规 模: 本项目新建油库选址位于昌都市芒康县县道附近,规划折算后总库容为750m³,依据《石油库设计规范》中表3.0.1规定划分为五级石油库,服务于昌都市芒康县县道524如美片区工程,属于企业自用石油库。石油库占地面积约6713㎡。
2.3 标段划分: 华能澜沧江公司昌都市芒康县县道524如美片区1施工专用仓库-油库工程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芒康县 如美镇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3年2月15日开工,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场地平整、开挖、边坡治理、油库建设、安装及相关工程等工作,2023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验收具备投运条件,总工期304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6 招标范围:新建石油库1座,按照平面布置划分为罐区、辅助作业和行政管理区,以及公路装卸区共三部分区域。其中,罐区主要包括1座1000m³、1座500m³常压拱顶柴油储罐,1座隔油池,以及配套的工艺、电气、自控、消防等设备设施;辅助作业和行政管理区主要包括石油库站房1座、门卫室1座、地上消防水罐 2座;装卸区主要包括装卸车设施橇装设备1座,汽车装卸车罩棚1座,油气回收橇装设备1座。
本项目工作主要内容:①场平及室外工程;②边坡治理工程;③油库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④油库建设相关的其他工程;⑤具备油库投运条件的各专项验收;⑥项目所在地地方行政主管部门所要求的油库投运所需各项行政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附证书复印件。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担任本合同施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具有1个油库建设工程项目经理或2个项目副经理的工作经历,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有关要求。
项目总工程师须具有担任过2个及以上油库工程项目总工程师或技术管理负责人工作经历并具备高级技术职称,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
拟任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程师需提供在投标单位的一年及以上社保缴存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
3.2.3 业绩要求:近10年内独立承担过至少2项达到本招标项目类似规模的油库建设工程施工业绩,并附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