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能源工程 2.2MW分布式光伏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2-233-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能源工程 2.2MW分布式光伏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2.2 规 模: 华能山东能源工程 2.2MW分布式光伏施工项目。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为2.2MWp。共安装4000块标准功率为550Wp的单晶硅光伏组件,在储料棚随屋顶上采用平铺方式安装,合计安装容量2200kWp。本工程一次建成。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不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能源工程 2.2MW分布式光伏施工项目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山东省 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区。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工期预计40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各系统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一体化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承包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两项及以上单项合同额高于700万元的光伏施工业绩。
(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