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华北 北京热电厂2023年化学水处理药剂材料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1-1-055)
项目所在地区:
物料号
物料描述
计量单位
预估采购量
1
102138565
其他化工材料\循环水无磷水质稳定剂\1000KG
包
300
2
102136591
其他化工材料\粘泥剥离剂\1000KG
包
70
3
102138531
杀菌灭藻剂\氧化性杀菌剂\≥90%
千克
60000
4
102138566
其他化工材料\工业水无磷水质稳定剂\1000KG
包
60
报价包括运、杂、包装、装卸等其他全部费用,本单价在合同期内为不变价,按实际送货数量进行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3个及以上同类产品合同业绩。
(2)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杀菌剂产品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B类及以上无磷阻垢缓蚀剂产品的《电力系统水处理药剂进网许可证》。
(3)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代理商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材料制造厂商(进口材料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及制造厂商有效期内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杀菌剂产品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B类及以上无磷阻垢缓蚀剂产品的《电力系统水处理药剂进网许可证》。
(4) 投标人具有《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委托第三方运输的,提供实际承运单位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及委托协议。
(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