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32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
2.2 规 模:/。
2.3 标段划分:SK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4 服务地点:山东省。
2.5 服 务 期:
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工作书面通知开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建造阶段,即施工准备至双机组装料,两台机组施工间隔10个月,服务期限暂定。主要工作为施工准备、建安、调试、验收、移交、尾项处理等。根据现场情况,委托人有权调整监理人员最终进出场时间,实际进出场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此阶段按出勤人月数量、人月单价计算监理费用。
第二阶段:质保期监理服务,服务时间双机组装料至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主要工作为竣工图审查,竣工资料审查,监理资料归档,处理工作尾项、质量保修、《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办理、质保金办理。本阶段不需监理人员常驻现场,不计考勤,费用自理。在监理驻场服务期间,监理工作时间应与施工工作时间一致。
计划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单台机组总工期暂定60个月,2#机组浇筑第一罐混凝土时间与1#机组间隔10个月,工期同1#机组。工期分配暂定为:土建24个月,安装工期23个月,调试工期13个月。)
2.6 招标范围:为SK项目核岛工程、常规岛工程、厂区内BOP工程等全部建设工程子项施工活动及施工管理实施监理,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子项清单见技术要求附件1,具体以设计图纸及甲方要求为准。监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HSE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文档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具备至少1项百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核岛主体工程监理业绩。
3.2.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须具有核电站核岛主体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达3年及以上或核电站主体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合计达5年及以上,进场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