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风电场架空电力线路风、冰、雷危害治理与防治设计方法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1-164)
项目所在地区:全国范围内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风电场架空电力线路风、冰、雷危害治理与防治设计方法研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35kV架空电力线路是风电场电能送出的主要方式,按老标准设计建设的风电场架空电力线路不具有防风、抗冰、抑舞/振和避雷的能力,在役期频繁出现相间短路跳闸、导地线及金具疲劳损伤等严重故障,甚至出现导线拉断、杆塔变形和地基受损等重大事故。目前,虽然已采取了一些补救措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仍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急需研究既有线路风、冰、雷危害治理措施,制定新线路防风、冰、雷危害设计方法,据此系统性解决风电场架空电力线路设计与建设问题。
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风电场架空电力线路风、冰、雷危害治理与防治设计方法研究,调研风电场架空电力线路风、冰、雷危害参数,然后基于危害的特点及产生机理提出特征化的防治措施,开发相应的危害定位与识别方法,并进行相关危害示范应用,最终形成线路风、冰、雷危害治理与防治设计标准。项目内容包括:1.风电场线路风、冰、舞/振的统计分析;2.风电场线路风、冰环境下导线舞动治理与抗舞设计;3.线-塔-基一体的风致响应计算方法与抗风设计;4.风电场风机集电线路防雷方法和抗雷击措施研究;5.风电场送出、集电线路在线式故障诊断系统研制;6.风、冰、雷危害防治设计规范研究与应用验证。
3.服务期:至合同签订起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 三 年至少有3个风电类项目科研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3.2.2 资格能力要求:建设有省部级及以上电气或机械或土建等领域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或平台,并提供挂牌批复文件或含有相关公开信息的政府部门官网网址与截图。
3.2.3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