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 风电机组偏航角校正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1-166)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公司河北 风电机组偏航角校正技术的开发与应用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概况:提出“声共振超声波风速风向仪+偏航对风角校正”的二合一风电机组发电性能优化提升方案。在不改变风机的原有控制逻辑、保证风机本质安全和不增加风机故障率的基础上,通过减少机械式风速风向仪或爪式超声波风速风向仪因结冰、卡壳或雨雪天气干扰造成的风速风向测量不准确、以及通过大数据学习由声共振超声波风速风向仪对风机偏航对风角进行补偿的二合一方案,实现1.5MW风电机组发电性能优化提升,开发新型风电机组偏航角校正系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新能源科研平台,或具有新能源科研平台的风机整机制造企业。
3.2.2 资格能力要求:建设有省部级及以上风电领域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等科研平台,并提供挂牌批复文件。
3.2.3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4 投标人近 三 年至少有3个风电领域科研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