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连城发电机组重启无辅助汽源启动系统采购设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142)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机组进行拆除,3、4号机组2018年4月停机至今,2022年因市场需要,确定机组重启。机组关停后全厂无启动汽源,同时为适应后期的运行情况,提高设备运行的安全性与可靠性,需新安装一台启动锅炉。改造后,冬季机组启动时,可解决无辅助汽源的问题,缩减启动时间,有效保障机组快速安全启动,并快速响应调峰要求。同时在冬季机组停运后,启动锅炉可以解决汽机、锅炉、燃运厂房等汽暖区域无采暖气源造成厂房设备冻坏的问题,为设备防冻和机组启动提供应有的设备条件。
2.3 标段划分: 华能甘肃公司连城发电机组重启无辅助汽源启动系统采购设备招标标段包1
2.4 交 货 期: 计划90日历天 具体以项目单位通知的检修工期为准
2.5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Ⅰ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华能甘肃公司连城发电机组重启无辅助汽源启动系统物资采购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中华人们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为单台装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燃煤发电机组提供至少具有1项容量不低于20t/h蒸汽电极式锅炉的供货合同业绩。,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