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阿克陶二期50兆瓦、乌什二期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涉网试验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137-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克州阿克陶县光伏产业园区内、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合雅镇光伏产业园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阿克陶二期50兆瓦、乌什二期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涉网试验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华能新疆阿克陶二期5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克州阿克陶县光伏产业园区内;华能新疆乌什二期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阿克苏地区阿合雅镇光伏产业园。
2.2阿克陶二期50兆瓦光伏站,阿克陶二期5MW/10MWh储能;乌什二期100兆瓦光伏站,乌什二期15MW/45MWh储能。
2.3服务期:计划11月15日开工,11月25日完工,工期10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华能新疆公司阿克陶二期50兆瓦、乌什二期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涉网试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SVG性能测试及SVG电能质量测试、A/VC试验、快速频率测试等涉网试验。根据电网公司最新试验规范要求,完成上述试验项目,并向项目单位提供不符合项的整改咨询及建议,直至所有项目均符合要求。所有试验需出具试验报告,并通过电网公司涉网试验验收,能够正常转入商业运行。
规模:阿克陶二期50兆瓦光伏站,阿克陶二期5MW/10MWh储能;乌什二期100兆瓦光伏站,乌什二期15MW/45MWh储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阿克陶二期50兆瓦光伏站,阿克陶二期5MW/10MWh储能涉网试验;乌什二期100兆瓦光伏站,乌什二期15MW/45MWh储能涉网试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电源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证书或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近3年至少有2个新能源涉网试验服务的合同业绩。
3.2.3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阿克陶、乌什光伏项目涉网试验负责人不能为同1人;
3.2.5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