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兰州西固公司翻车机及输灰系统无组织排放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126)
1. 招标条件
华能甘肃公司兰州西固公司翻车机及输灰系统无组织排放工程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所在地区: 。
项目概况:本次改造为1、2号翻车机敞开通道封闭治理改造;干煤棚区域雨水排放系统治理改造;石灰石堆料区及放灰区域扬尘治理改造。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甘肃公司兰州西固公司翻车机及输灰系统无组织排放工程。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具有2个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