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能源开发 本部2023至2025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1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能源开发 本部2023至2025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2.2 项目简介:针对华能能源开发 本部办公区域内的计算机、服务器、红帆OA、精密空调、打印机及辅助类等设备,确保设备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的运维工作,是保证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
2.3 标段划分: 华能能源开发 本部2023至2025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17号广晟国际大厦41-42
2.5 服 务 期: 3年,计划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本次项目的采购范围是对华能能源开发 本部办公区域内的计算机类设备、服务器设备、网络类设备、安全类设备、打印机类设备、辅助类设备、精密空调、红帆OA系统等进行维护、定期巡检、软硬件故障处理,建立完整的设备台帐和巡检台帐,及时消除办公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故障,确保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或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至少具有2个信息化运维项目业绩。
(3) 投标人须提供深信服品牌对防火墙、态势感知、网络准入、网闸、蜜罐、沙箱、探针、日志审计8种安全设备的原厂维护授权证明。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