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能源山东 河口等10家风电场632台风机无线网络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2-092-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东营市、青岛市、潍坊市、临沂市、泰安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能源山东 河口等10家风电场632台风机无线网络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东营市、青岛市、潍坊市、临沂市、泰安市。
2.2 规 模:
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各新能源项目基建、生产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支撑现场电子两票、人员定位、行为识别、技术指导等方面智能化应用有效实施,延伸集团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区域集控中心管理半径,强化现场安全、进度、质量管理,需要依据各风电场站的不同需求部署通信网络。
本项目依据《新能源场站无线网络建设指导意见》,在已投产的风电场要开展无线网络建设,实现无线网络的有效覆盖。应用目前市场主流且成熟的无线通信系统,依托人工智能蓬勃发展、能源科技革命与数字革命、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深度融合等,为华能新能源山东 推进风电场管控模式的改革创新,推广风电场智慧化运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能源山东 河口等10家风电场632台风机无线网络建设项目。
2.4 施工地点:华能新能源山东 驻地在济南,需在山东5个城市建有的10个风电场覆盖无线网络。其中东营建有河口、利津2个风电场;潍坊建有寿光、羊口、昌邑、滨海4个风电场;青岛建有即墨1个风电场;临沂建有沂水、平邑2个风电场;泰安建有新泰1个风电场。
2.5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自合同签订日至2023年12月完工,达到投入运行条件。
2.6 招标范围:根据《 新能源场站无线网络建设指导意见》中有关要求在山东 下辖10个风电场建设覆盖无线网络,调试后经第三方评估,并负责相关发明专利的授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具有至少3项通讯工程建设项目相关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