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1-104)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
2.2 规 模: 江苏省太仓市处于我国长江黄金水道和东南沿海黄金海岸的交叉点、经济发达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处于苏南地区电力负荷的中心,电力需求旺盛。华能太仓电厂厂址位于江苏太仓市港区浮桥镇,距江苏太仓市中心24公里的长江南岸,距苏州工业园区约43公里。厂址北靠长江,南依滨江大道,东邻太仓市第二自来水厂,西毗鹿鸣泾河。电厂拟在二期扩建端预留的场地进行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建设。本项目规划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清洁高效灵活燃煤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净排放标准,并实现全厂废水的零排放。
2.3 标段划分: 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编制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江苏省 太仓市
2.5 服 务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天内完成可研
2.6 招标范围:编制华能太仓2×100万千瓦机组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申请报告,报告需对经济指标和投资进行详细分析。计划工期90天,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10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相关业绩,并附有合同扫描件
(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