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ZB-01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 相关招标项目新疆华电米东热电 北厂界噪声治理工程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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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采购项目
2.项目规模:2×300MW
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60天(以招标方批准的开工日期为准)
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8/19-ZB-01201 | 北厂界噪声综合治理 | 北厂界噪声治理工程的设计、土建施工、钢结构施工、噪声治理所需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制作、安装、调试、验收及设备、设施的拆除与恢复等,使北厂界噪排放声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以内,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北厂界噪声综合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范围必须包含物理污染防治工程)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2015年1月至今签订的已完工投运噪声治理EPC项目业绩至少1项,合同金额必须大于600万(含600万),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封面、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主要信息)。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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