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澜沧江公司景洪电厂2023-2025年土建零星项目整改处理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10-3-0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澜沧江公司景洪电厂2023-2025年土建零星项目整改处理工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景洪电厂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州景洪市,电站距昆明公路里程约575km,距景洪市区约5km,施工区域内有沥青及水泥道路,施工材料运输方便。可就近为施工提供用水、用电接口,需办理用水、用电手续 。
2.2 施工
2.3 采购内容:景洪电厂2023-2025年土建零星项目整改处理,包括土建、装饰装修、水电、市政园林等零星工程维护修缮。
2.4 工 期: 2022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 。
2.5 其他需要说明内容: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3.2 专项条件
3.2.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②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 提供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个及以上土建施工或市政工程项目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①大专及以上学历,8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履历;②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③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安全员资质要求:①大专及以上学历,6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工作履历;②具有认可的安全资质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