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2022年下半年第二批氦气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364-01)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荣成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2022年下半年第二批氦气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荣成市华能石岛湾核电厂。
2.2 规 模: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位于山东省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公司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 2022年下半年第二批氦气采购项目。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 荣成市华能石岛湾核电厂。
2.5 交 货 期: 首次供货时间暂定2022年11月1日,供货量1000kg,第二批供货时间2022年1月31日,供货量1117kg,后续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提前10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供货时间及数量。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或卖方供应产品数量达到合同暂定总量,先到为准。
2.6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一回路冷却剂氦气,高纯氦99.999%,2117kg,详见《氦气采购需求》、《氦气采购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累计氦气销售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