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机房软硬件监测系统开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292-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机房软硬件监测系统开发)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地点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华能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华能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中心系统目前已接入1700余万点实时数据及CMS文件数据,形成生产管理、预警诊断等一系列应用。本项目需要在现有智慧运维系统的基础上,进行智慧运维模块的建设,开发一套软硬件监测系统,对集团智慧运维中心网络设备、安全设备、服务器、虚拟机的CPU、内存、磁盘的使用率、负载情况及端口流量和状态的负荷情况进行监控及预警。同时对集团智慧运维中心的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运行状态、资源占用情况进行监控,对资源不足产生的风险进行提前预警。投标方提供的设备运行数据采集及分析服务,不得影响各现有系统的运行及维护。
2.1 建设地点:北京市
2.2 建设工期:
(1)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功能开发,达到上线试用目标;
(2)2022年12月31日达到项目验收目标。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新能源智慧运维中心机房软硬件监测系统开发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信息系统开发类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工程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