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信息技术 IT运维平台开发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230-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青岛以及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其他地方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信息技术 IT运维平台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北京及青岛。
2.2 规 模: 建设开发IT运维平台。
2.3 标段划分: 华能信息技术 IT运维平台开发技术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北京及青岛。
2.5 服 务 期: 6个月。
2.6 招标范围:加快推进公司IT运维平台建设,实现一体化的运维管理体系,通过统一标准化、规范化的流程来流程来实现巡检值班、音视频会议、终端设备、异常问题、基础监控、移动应用、工单、IT资产、应用系统上/下线、资源、变更、传输、专项工作、应用服务器启动、账号权限、运维报告、通告、通讯录、知识共享、软件下载、系统关联台账、重要配置、培训、智能化应用等管理,从而使运维人员快速、便捷的跟踪、处理问题。为顺利完成系统建设任务,拟对华能信息技术 IT运维平台程序开发技术服务进行采购,服务周期为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