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霞浦核电2022-2024年安全保卫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2-050-01)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核电开发公司霞浦核电2022-2024年安全保卫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华能霞浦核电厂区及业主在宁德区域内指定地点。
2.2 招标范围:负责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工程现场及其他相关区域的安全保卫及各项保卫措施的落实工作,提供各出入口执勤检查、边界巡逻、守护、治安交通检查、突发事件处置以及协助出入证件管理等服务,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应急救援处置等工作,保障霞浦核电所属区域内人、财、物的安全,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确保安全。
2.3服务期: 24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2)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安保业绩。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