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汽轮机低压缸次末级叶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052)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汽轮机低压缸次末级叶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青海省
2.2 规 模: 黄河西宁热电 2×350MW机组采取“协同创新、紧凑型联合设计”,电厂工程于2014年7月3日开工建设,1号、2号机组先后于2015年12月、2016年2月投入商业运营。 西宁热电还投资、建设、运营西宁市海湖新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是青海省发改委批复开工建设的省级重点民生工程,规划供热面积1500余万平方米,自2011年以来,已建成60余公里供热主管网,覆盖整个集中供热规划区域,累计开发直供到户面积近836万平方米。 汽轮机:超临界、单轴、两缸两排汽,一次中间再热,间接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机。机组型号为CJK350/290-24.2/0.4/566/566型汽轮机组。西宁热电厂内设有供热首站一座,内设4台热网加热器,2台热网预加热器、热网循环水泵(4台汽动循环水泵及1台电动循环水泵)。为了提高机组供热抽汽能力和调峰能力以及供热可靠性,本项目拟对西宁热电2×350MW机组进行次末级叶片更换改造。 中标人交货时须提供厂家的质量证明文件,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验收并取消合同。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研究院 生产项目汽轮机低压缸次末级叶片采购
2.4 交货地点: 青海省 西宁市
2.5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货
2.6 招标范围: 采购 2 套低压缸次末级叶片等组件和配套叶片拆除及安装等,包括供货、运输及指导调试,以及现场服务等,设备清单及相关要求见采购需求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格能力要求:无
(2) 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项汽轮机叶片或汽轮机转子成套供货业绩,提供符合条件业绩的合同扫描件,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
(3) 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无 。
(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低压缸次末级叶片制造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授权文件。若制造厂家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只接受厂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