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邢家湾初级中学教学楼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21】4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邢家湾镇邢家湾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4计划工期:235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投标人在信用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名单;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8月19日00:00至2022年08月25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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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