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 火(水)、光伏及风力电站试验及设备检测辅助技术服务外委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5-3-293-01 )
项目所在地区:国内电厂及设备制造厂
1. 招标条件本西安热工研究院 火(水)、光伏及风力电站试验及设备检测辅助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热工研究院 火(水)、光伏及风力电站试验及设备检测辅助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西安热工研究院 火(水)、光伏及风力电站试验及设备检测辅助技术服务。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招标范围及内容:火(水)、光伏及风力电站试验及设备检测辅助技术服务,涉及火(水)、光伏及风力电厂电气、金属、热工、汽轮机、锅炉等专业,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0项电站试验或设备检测或类似辅助技术服务项目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其他要求: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 2022年 5 月18日 9:00起至 2022年 5月 24日 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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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dl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