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昔阳、榆社西马2个光伏项目并网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5-2-033 )
1. 招标条件华能山西能源服务 华能昔阳、榆社西马2个光伏项目并网服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预招标采购,须经华能集团投委会通过并取得项目投资和资金预算,如不通过,则本采购无效,中标人承担采购无效的风险,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服务内容:华能昔阳、榆社西马2个光伏项目并网服务
2.2标段划分:本次光伏项目并网服务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分为标段包1:华能榆社西马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标段包2:华能昔阳百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一期10万光伏)并网服务。
2.3服务期:华能昔阳、榆社西马2个光伏项目计划于2022年6月25日并网发电,投标人根据两个项目分别的进展情况,及时提供各项服务工作,不得因投标人原因影响项目投产计划。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详见华能昔阳百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一期10万光伏)并网服务技术规范书。
详见华能榆社西马1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服务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3项及以上省网并网服务流程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封面、能体现服务范围的合同内容和签署盖章页等扫描件,无资料的业绩无效)。
3.2.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5月9日14:00起至2022年5月16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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