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7/16-QT-64)
1、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 邹县发电厂项目华电邹县发电厂2022-2023年度灰水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项目已由华电集团 山东公司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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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济宁市邹城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7/16-QT-6401 | 华电邹县发电厂2022-2023年度灰水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 | 2022-2023年度灰水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包含脱硫吸收塔内部满膛脚手架搭拆16000m、其它区域脚手架搭拆40000m;铝皮拆除与恢复(材料更换)400㎡,铝皮拆除与恢复(材料不更换)400㎡,保温拆装(更换新材料)400m。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邹县发电厂2022-2023年度灰水检修保温、脚手架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2) 投标人不得被应急管理部 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业绩要求:至少具有三个类似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类似业绩指:火电机组的保温脚手架施工的项目】。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所提供的业绩不得全部是单独保温施工或全部是单独脚手架施工内容)。
5.资质要求: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同时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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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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