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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
江西中烟工业 智慧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受江西中烟工业 委托就江西中烟工业 智慧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江西中烟工业 智慧消防物联网平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TC259X06R
(三)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总价包干。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数字化服务和消防物联网建设两大板块。
1、智慧消防物联网系统数字化服务:为赣州卷烟厂、广丰卷烟厂和井冈山卷烟厂的消防工作提供数字化管理服务,以消控室数字消防监控管理系统软件为基础,实现人、事、物的闭环管理,按照消防规范标准和烟草YC/T 384的标准化规范要求,进行监控督办,并对消防运行数据进行分析,生成月/季/年度报告,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及AI大模型技术,及时发现潜在隐患形成改进建议报告。该服务项须包含3年技术支持服务。
2、消防物联网建设:主要是为赣州卷烟厂、广丰卷烟厂和井冈山卷烟厂消防物联网连接的系列建设,包括安消联动一体化建设、远程控制模块安装、灭火能力保障系统建设等建设和智慧消防物联网平台的应用建设。(要求:系统架构为B/S架构)。
(四)项目招标控制价,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696.9622万元(不含税),自筹,已落实。
(五)工期及质保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项目产品供货、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满足试运行要求,并在试运行满3个月后开展项目验收工作。项目软、硬件质保期三年。
注:本项目与江西中烟工业 赣州卷烟厂统一签订采购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二)投标人须承诺就本项目开具真实有效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冻结等状态,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标资格条件的情形;
(四)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三项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七)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详见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
注:行贿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措施:
①根据烟草总公司和本招标人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的相关文件规定,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期限内的行贿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任职其他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招标人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②在本招标人项目招标过程中,若投标人被列入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招标人还将会同招标代理机构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烟草行业各单位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外的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是否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同一投标人的同一行贿行为既被列入烟草行业黑名单,又在裁判文书网公开可查询的,其禁入期限以烟草行业黑名单记载的禁入期限为准,不重复实施禁入措施。),对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存在行贿行为记录且应当按照烟草总公司和本招标人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措施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③在本招标人项目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以下恶意行为的,认定为严重不良行为,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将列入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2年内禁止其参加本招标人新的所有采购方式项目。被列入本招标人严重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和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不良行为直接责任人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招标人新项目的采购活动,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a)通过挂靠或买卖资质,或提供伪造、变造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b)与招标人采购相关部门(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串通参与非招标项目竞争的;
c)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人采购业务中存在恶意串通、开标前泄露标底、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等行为的;
d)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恶意违约,给招标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50万元(含)以上重大损失的。
同一投标人重复以上恶意行为的,或情节特别严重的,永久禁止其参加招标人新的所有采购方式项目。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