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 总部食堂运营管理项目,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 总部食堂运营管理项目 2.2项目概况 为了给职工提供优雅的就餐环境和物美价廉的菜品、食品,本次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选取一家餐饮服务公司,为呼和浩特市公共交通 总部食堂约400名员工提供工作日各项供餐服务(工作日为250天)。投标人自行采购食材、米面等,所有经营自负盈亏。 2.3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餐厅早餐、午餐的伙食供应,确保营养均衡、口味多样。早餐应包括各类主食、粥品、蛋类、小菜等;午餐应包含荤菜、素菜、汤品、主食等。 实施严格的食品卫生管理,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责任人,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 提供并管理食堂内各类烹饪设备、餐具及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清洁卫生。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完好。 根据需求提供大型活动及演出的加班餐服务,确保及时、足量供应。加班餐招标人总部相关部门应提前1天与投标人沟通确定需求,确保菜品质量。 满足少数民族需求,提供“清真餐”档口。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12个月,自合同签订后5日内投标人需完成进场准备并开始服务。 2.5服务 2.6招标控制价:350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提供合格服务的企业法人(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3.1.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中;投标人通过“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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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