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县城供水提升改造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TZB-2024-09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一、招标条件
本镇安县县城供水提升改造工程科研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RTZB-2024-09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主要水工建筑物级别为4级,相应的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设计,30年一遇校核;工程抗震设防烈度VII度;工程合理使用年限30年。工程为提升改造原县城供水工程(结子水厂),水处理工艺选择为“预处理+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常规水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保留现状综合管理设施;拆除净水车间、配水井及预处理池;新建净水厂主要构筑物包括调流调压室1座、预氧化接触及配水井1座、絮凝沉淀池2座、V型炭砂滤池2座、反冲洗设备及配电室1座、1000m清水池2座、加药消毒间1座、废水处理车间1座、检修车间1座,新增清水输水管道长度9232m,新增管线采用DN400球墨铸铁管。输水采用双管线并联运行,单管设计流量0.145m²/s。其中阀井21处,交叉建筑物35处。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勘察能力,并具有类似工程设计、勘察业绩。其中,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注: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或勘察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注:凡参与的勘察设计企业或勘察、设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信用”。 3.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协议中要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联合体牵头单位办理一切业务;(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个数(含牵头单位)最多不超过2个,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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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