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1号科研实验楼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GKHK-24H398),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2.3交货
关于招标范围、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2)制造商或集成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情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1-2023)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开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中任意三个月的缴纳记录或凭证;
(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的业绩相关证明,须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至少包括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5)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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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无。
3.2 投标人应为厨具设备的制造商或集成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