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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电力招标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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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
平顶山市第十八中学关于“平顶山市第十八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第十八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新华区西高皇街道建设路西段白鹭洲城市湿地公园停车场(建宏国际正对面)北侧100米原矿灯厂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DZB-F-2024-185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十八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平顶山市第十八中学食堂委托经营服务项目,负责在服务期限期内学校师生约260人的早中晚三餐服务。
5.3服务
5.4服务期限:3年。
5.6服务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平顶山市中小学校食堂及小卖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5.7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
6、合同履行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承诺);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承诺));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或注册公司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对列入“信用” 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至“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9.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3.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到上述地点现场购买
4.售价:300.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