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本项目为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试运行项目,将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访问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http://ebid.eA/Vic.com)查看公告并按要求参与本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有无人协同任务智能分配与生成模块、有无人协同任务协商与管理模块、多无人机分布式协同决策与控制系统,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有无人协同任务智能分配与生成模块、有无人协同任务协商与管理模块、多无人机分布式协同决策与控制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02A130。
2.2 招标项目名称:有无人协同任务智能分配与生成模块、有无人协同任务协商与管理模块、多无人机分布式协同决策与控制系统。
2.3 数量:
有无人协同任务智能分配与生成模块 1套
有无人协同任务协商与管理模块 1套
多无人机分布式协同决策与控制系统 1套
2.4 设备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4.1有无人协同任务智能分配与生成模块
为异构有无人协同执行作战任务提供任务清单,实现对无人机进行任务委派和请求。构建异构有无人协同内平台、传感器、武器资源为基础的内生与外延相结合的系统边界,形成异构有无人协同任务框架;构建异构有无人协同任务模板,确定异构有无人协同内多节点任务分发及解析方式,支持形成任务一体调度的异构有无人协同任务分配与生产工具。按照不少于3层的任务层级对异构有无人协同任务进行划分,形成任务、行动、活动的映射关系;根据异构有无人协同协同侦察、协同跟踪、协同攻击等不同的作战任务,形成各种任务组织环节、过程、流程等模板,自动生成任务清单;生成异构有无人协同操控的指令集,无歧义地描述发布的命令、报告及战场态势,提供正常及干扰情况下消息分发机制。
2.4.2有无人协同任务协商与管理模块
具备开放式软件架构标准,允许在设备平台中集成不少于5种不同机型的飞机平台;支持不少于10架无人机的航路实时任务模式规划阵型规划,并对规划航路的优劣进行评估,每个无人机节点均具备智能飞行控制与任务规划线程,支持仿真过程中节点的增加(接入)或退出(损毁);具备支持不少于2种典型网络拓扑状态下各飞机节点间通信有效性的评估,并对信息交互的优先级予以评估,在通信损毁或恢复状态下完成有价值信息的交换;支持编队内长机的自主切换及任务继承与更新。
2.4.3多无人机分布式协同决策与控制系统
首先建立多无人机协调任务规划模型,在此基础上,基于TAEMS模型和启发式群体智能任务规划算法实现无人机任务规划,通过构建任务模型和启发式群体智能搜索两个过程实现无人机任务规划。任务规划器根据不同的设计标准,针对规划问题解的效用进行推理,求解满意解。平衡异构有无人协同体系内操作员的工作载荷,鉴别并在任务承办可以接受的情况下优先执行最紧急的任务。该工具能够提供对蜂群的任务操作界面;在操作员的输入与当前计划冲突的无人机行动进行提示;在战场态势改变时对或任务顺序需要出现改变时给出提示;该组件实时解算任务场景内包括无人机及目标在内的仿真实体的飞行、侦察、威胁、打击等作战效能,评估蜂群任务的执行情况;并将实时效能可视化,记录的任务评估过程数据支持用户的事后评估分析。攻击能力评估结果处理周期不大于1秒;支持不少于4个目标的多目标优先级排序。
2.5 交货
2.6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9个月内完成验收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条件如下: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可提供自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不得存在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情况,以现场查询信用网站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两张截图)为准,若投标人为企业,还须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两张截图)为准。
(4)投标人须提交《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并加盖公章(事业单位不适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