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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365trade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海口救助基地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海口救助基地扩建工程已获交通运输部批准建设,批复文件号:交规划函[2023]648号,项目建设单位为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建设资金为拨款,本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海口救助基地扩建工程
2.1.2 项目编号:TC230x04F
2.1.3 项目建设
2.1.5 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1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6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4319.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087.24万元,工程设计费为58.17万元,暂列金145.08万元,验收及保险费29.12万元)
2.2 招标范围
按照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招标文件中技术标准和要求中工作内容对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和该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
(1)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工程调整和竣工验收设计服务等。提供所需的工程图纸及资料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负责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具体设计范围由招标人确认后实施。
(2)采购: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材料和设备,设备以批准的初步设计为准。
(3)施工:包括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由于本项目属于改扩建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图纸所涉及的范围,以及为了完成施工图纸的建设内容而需要实施的内容(不包括码头岸电增容和装备库及食堂+0.00以上的拆除)。
(4)其他:配合协助招标人办理本工程所涉及的相关报批、报建(施工图设计审查由招标人负责)。负责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包括各类专项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向发包人提交验收报告,完成竣工图编制。办理竣工备案等手续。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4.2 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及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建设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含建筑构筑物的水运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应提供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工程接收证书复印件(业绩时间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或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4.4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者设计
4.5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承担设计任务的)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和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4.6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水工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4.7 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4.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信誉,应满足下述要求:
(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受到省级或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通报追责(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联合各方)未被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网站( )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当事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4.9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应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审计报告。
4.10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均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法律经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不应超过2家单位。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且应以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的的一方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拟担任本工程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招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公章。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和授权委托书外,其他需要盖章的资料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公章即可。联合体填报投标人名称时需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
5.